4月8日,言成商务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稳妥推进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我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在这,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标准: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5.其他(详情可在线咨询客服小王获取)
言成商务温馨提醒诸位,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房管局申报,房管局收到申请后30日内向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一般只有一年,在满一年前需要向区房管局申请延续或者申请三级、二级资质。暂定资质延续的话房管局会在资质证书的副本上盖戳,手写一个时间(延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