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完成立法,迎来重要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同步废止。

本次立法并非全面改革,就是将已施行十几年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升级成正式法律。90%的日常操作与税率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并且新法还取消了不少以往困扰企业的税务处理事项,操作更简洁。
接下来,我们将聚焦与企业利润直接相关的核心变化,梳理关键要点,由言成小管家带您了解新法主要有哪些调整企业需要重点关注!
税率和征收机制
✅ 现行的三档税率保持现状
货物和加工修理等税率:13%
基础民生和建筑等税率:9%
服务和无形资产等税率:6%
✅ 仅取消“避孕药品和用具”的免税优惠,其他免税范围不变
✅ 新法明确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统一为3%,涵盖原适用5%征收率的不动产租赁、劳务派遣等业务,直接降低部分行业税负
✅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的优惠政策,明确延续到2027年底
✅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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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变化
✅ 引入应税交易概念
新法将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合称为应税交易,在原来政策中并未有此概念
✅ 劳务归类调整
原条例中“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表述未出现在新法中,取而代之的是“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新法将劳务正式归入了服务,但税率还是保持不变,依旧13%,开票、做账流程不变
视同销售范围收紧
✅ 下方三类情形仍需视同销售
无偿转让货物
把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
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金融产品
✅ 企业核心关注:
代销业务处理变化
在现行规定下,受托代销或委托代销需视同销售;而新法实施后,受托方与委托方均无需再将此类业务视同应税交易
无偿服务不再视同应税交易
此前,无偿提供的服务通常被视同应税交易;新法明确此类情况不再视同。实务中常见的无偿资金借贷、担保、租赁等服务,均适用这一规定
新增不征税项目
✅ 新法不征收增值税情形有以下4种
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 核心变化点
政府征收补偿由免税调整为不征税,其对应的进项税无须再作转出
进项税抵扣优化
✅ 新法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范围进行了合理缩减,仅保留六类情形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 企业核心关注
购进餐饮等抵扣条件明确
现行规定下购进餐饮服务、居民服务、娱乐服务的进项税,不允许抵扣。但新法仅要求直接用于消费的上述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不直接用于消费的,其进项税可以抵扣
利息支出从不得抵扣中剔除
虽然,新法将贷款服务从列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中剔除,但《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贷款利息支出,仍然无法抵扣进项税
混合销售调整
✅ 混合销售的认定
原规定:同一交易同时涉及货物和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
新规:同一交易涉及两个以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即属于混合销售
✅ 适用税率的确定
原规定:按纳税人主营业务适用的税率统一计税
新规:按该笔应税交易中的主要业务内容确定适用税率
关键提醒
距离正式实施不到一个月,现在要做2件事:
核对现有合同里的“增值税条款”,把税率、抵扣约定写明确
梳理手里的贷款、借款凭证,提前跟对方确认开专票,避免新规落地手忙脚乱
四川言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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