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久前,有企业主在言成网站上咨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否可以无任何资质情况下直接办理三级资质?下面就让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相关内容,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了解一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法律规定(部分):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资质通常根据企业业绩情况,从低到高等级逐级核准的。只要房地产企业经营时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面积及人员配备等相关条件达到相应的等级资质要求,就可以申请核准高一级的资质。
在这,言成网站小编想提醒各位: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尚未取得任何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只能先申请暂定资质,而不可直接越级申请三级资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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