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锦江区租赁了一个场地,想用来申请国内旅行社,你这边可以办理相关证件不?”一上班的言成小编就收到咨询留言,除了营业执照,相应的旅行社许可证我们也是可以代办的。
今天就再次来讲讲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吧。
一、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六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申请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2.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3.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4.传真机、复印机;
5.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6.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材料:
1.《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履历表及身份证;
3.三名以上(含)导游人员导游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营业设施、设备的说明等和其他规定材料。
三、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第一步:向注册地区政务中心文体旅游窗口提出设立旅行社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受理。
第二步:在承诺时限内,文体旅游局对提出申请设立旅行社申报内容进行初审,确定初审意见,审核合格的,上报成都市旅游局;审核不合格的,做退件处理,并向申请人书面告知理由。
第三步:成都市旅游局下发审核表至各区文体旅游局。
第四步:窗口工作人员将资料录入审批平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步:由成都市政务中心旅游窗口电话通知申请人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以上便是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办事指南,有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在线咨询言成人工客服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