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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代理记账: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税发票要怎么开具?
时间:2020-05-15 发表人:互联网

增值税


为支持复工复产,成都代理记账-言成商务整理了一些有关税务总局及相关部委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便利办税措施。

问: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种核定?

需要办理电子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可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使用”,再选择“发票票种核定”,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税务机关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办理结果。纳税人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问:享受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减税


问: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问: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作废代开发票或者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代开发票的,可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发票申请。

如果纳税人需要代开红字发票,可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以上两项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要求将纸质发票交回税务机关。

想了解更多有关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可关注成都代理记账-言成微信公众号“言成小管家”了解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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