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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代理记账: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时间:2021-12-13 发表人:互联网

我们成都代理记账的客户近期在向顾问咨询一个问题:收取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今天言成商务小编就来简述一下。

增值税.png

购买方收取销售方的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A房地产公司与B公司签订钢筋购买合同,约定向B公司购买1500万元钢筋,因为钢筋市场价格大幅上升,B公司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A房地产公司违约金150万元。请问:A房地产公司收到B公司150万元违约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单位或个人只有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发生应税行为,才需要缴纳增值税。A房地产公司因供货方违约而收取的违约金,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销售方收取购买方的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A房地产公司与B公司签订钢筋购买合同,约定向B公司购买1000万元钢筋,在收到货物后30日内付款,逾期未付款B公司将收取天马房地产公司10万元违约金。因A房地产公司资金紧张,没有在30日内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富华公司违约金10万元。请问:A公司收到B房地产公司10万元违约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B公司因为销售货物过程中购买方违约,而在销售价格之外收取购买方的违约金,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同时也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

以上便是言成商务小编对于“收取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的解答,更多成都代理记账、税务筹划等财税问题均可在线咨询客服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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