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是北京做建筑劳务的,需要到成都做个招投标。请问入川备案你们可以代办吗?具体流程是如何的?”今天,入川备案代办-四川言成商务就来浅谈一下省外建筑企业入川备案关要求流程。
一、省外企业在川设立分支机构,应具有相应且固定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入川企业应一次性确定申报本年度在川分支机构的备案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5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具备母体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经理的从业条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母体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的从业条件。分支机构备案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等级与母体公司主项资质等级一致,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
省外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并按投标时的承诺到位。分支机构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及时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未备案人员不得在川从事建筑活动。注册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注册或上岗证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工时暂押直至项目竣工。
二、省外企业在川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建立必要的组织管理机构。
分支机构应在四川省内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应与分支机构的人员规模相适应,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具有上网、传真、打印、复印等的基本办公设备和必要的办公软件、工程软件。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内设机构合理、健全,职能职责明确。
省外企业的企业名称、资质等级以及在川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应在10日内告知省建设厅,经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或现场勘察、核实后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三、省外企业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一次性报送、出示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省建设厅组织进行的资料审查以及根据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分支机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事项进行的现场勘察、核实。
省外企业办理了入川备案手续后一年内在川未承接工程项目,但符合年度核验换证条件的,省建设厅换发有效期为半年的《备案证》,半年期满,仍在川未承接工程项目的,其《备案证》自行失效。
入川备案代办-四川言成商务温馨提示:由于企业资质不同、等级不同,所需要准备的入川人员也各有不同,详情可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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